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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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德bevictor中文网页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总体部署,现将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根据《伟德bevictor中文网页教学科研机构岗位分类聘用实施办法》(西电人〔2013〕44号)要求,教学为主岗、教学科研并重岗、科研为主岗岗位的教师,限报教师系列职称。

(二)教师系列申报高级职称业绩条件按照《伟德bevictor中文网页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标准修订意见》(西电人〔2014〕28号)执行。

(三)申报次数限制。申报正高级职称者,连续3次申报未通过者需停1次,自2013年起始计算。

(四)根据《伟德bevictor中文网页本科生班主任制度实施办法》(西电人〔2015〕6号)相关要求,自2015年起,晋升教师系列副高职称须担任本科生班主任。

(五)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教师系列正高职称,需具有在国外知名高校或学术机构研修学习1年以上的留学经历或具有学校派出海外授课两学期以上经历。体育和思政专业教师具有连续1年以上国内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经历可替代。自2016年起,赴国内重点研究机构、企业进行连续1年以上的挂职锻炼经学校认定后可替代。不具备上述条件者,需破格申报。

(六)具有博士学位但任职年限不满足规定条件的,可破格申报教师系列。申报破格晋升副教授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破格晋升教授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七)申报教师系列教授职称,50周岁以上(1966年7月1日以前出生)业绩成果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50周岁以下限填报“近5年”以来取得业绩成果(获奖不做此要求),若任职年限不足5年,以任现职以来为准。

(八)根据《伟德bevictor中文网页关于举办第十届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通知》(西电教〔2014〕44号)规定,当年学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按程序直接晋升教师系列副教授职称。

二、评审组织与实施

(一)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查小组(下称审查小组)负责审查本院所有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

(二)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下职称由学院组织评审,由学院进行申报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同行专家鉴定。院评系列评审结果须经教授委员会审议,投票数超过2/3者方可提交学校。

(三)工程技术系列、高教管理研究系列、思政教育系列职称由学校组织评审,申报材料经学院初审后,送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业绩复核工作。复核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同行专家鉴定。

(四)下放教师系列正高职称评审权

为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制度,促进建立激励机制,扩大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学校将下放教师系列正高职称评审权。

公司成立教师系列正高职称初评小组,按指标进行初评;初评结果须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投票数超过2/3者推荐至学校进行复评;复评工作按照理工、人文、经管学科分类开展,按水平评审。为严格程序,加强监督,仍由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业绩进行复核,学校组织同行专家鉴定。

(五)各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通过同行专家鉴定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和复审。

各级审查部门应对不满足申报条件人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申报人确有特殊情况应按一事一文方式书面上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

个人申报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下称《评审表》)原件1份(含电子版)及其附件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业绩条件审核表》(下称《审核表》)、《申报高级职务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下称《鉴定表》)及鉴定材料,申报副教授职称人员需提供“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证”或“学校本科教学上课准入证”。

1.《评审表》填写的具体要求

(1)申报人按照申报类型下载相应《评审表》,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填报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涉密材料须做脱密处理。

(2)评审表纸质版须用A3套印,并生成pdf格式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单位+姓名+申报职称”。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应完全一致。

(3)论文、著作及教材需正式公开发表或出版,录用及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及教材请勿填写。

(4)“教学鉴定结果”、“资格证”(准入证)、“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和“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情况”栏目请学院指定专人填写、核算并签名。

(5)各项业绩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5月1日后的成果均不应在表中出现。

2.附件材料的具体要求

(1)按填报内容提供外语水平、教学鉴定结果、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证、本科教学上课准入证、培训及进修经历、各类获奖证书、授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评审表》中所涉论文的复印件,主要包括期刊首页、目录(需标识出本人论文位置)、论文全文、检索证明。

(3)《评审表》中所涉专著、译著、教材的封面、目录、表明本人撰写内容及字数页面的复印件。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单位若非公司,需向学校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5)附件材料应统一使用A4复印,并按相应顺序制作目录装订成册,用文件袋装好,在其正面粘贴袋内材料目录及个人申报信息,侧面粘贴包括姓名、申报职称、所在单位等内容的个人申报信息。

上述材料原件由学院负责审核真实性。

3.《审核表》填写的具体要求

(1)申报人对照申报职称系列相应标准,逐项核实,并在《审核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2)审查小组对照个人签字确认后的《审核表》和个人《评审表》进行审核,并在相应位置处签字盖章。

4.同行专家鉴定材料要求,按照《伟德bevictor中文网页校外同行专家鉴定暂行办法》(西电人〔2014〕29号)执行。

5.其他材料要求

申报人在填报中个人基本信息与人事处信息库不符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人事处/人才办人事劳资科交验更新。

(二)单位报送材料

1.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人《评审表》(含pdf格式电子版)和在封面加盖公章、在侧面加盖骑缝章的附件材料。

2.学院按申报级别和类型分别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汇总表》(下称《汇总表》)并签字盖章。

3.经申报人和所在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的《审核表》。

4.须由学校进行外审的《鉴定表》及鉴定材料。

5.通过院评职称人员《评审表》原件。

四、日程安排

(一)材料准备、审核与公示

1. 4月29日~5月9日申报人准备材料

(1)申报人下载并填报《评审表》,并按要求生成电子版并准备附件材料。

(2)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填写《鉴定表》,提供鉴定材料。

(3)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根据申报级别和类型进行申报资格核实,填写《审核表》并签字确认。

(4)将上述所有材料交至所在单位。

2. 5月10日~5月13日申报人所在单位准备材料

(1)学院审查小组核实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相关材料。并在《审核表》相应位置处签字、加盖公章。

(2)学院填写《汇总表》并仔细与个人《评审表》信息核对。按申报级别(正高、副高、中级)与类型(教师、工程、管理、思政)分别打印,破格申报、引进人才和讲课竞赛等信息需在备注栏中注明。

3. 5月16日~5月25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申报人材料

(1)学院初审通过的校评人员申报材料送交教务处、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等部门审核。

(2)审核后,各单位将校评职称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表(含院评职称申报人员)于5月25日18:00前报送人事处/人才办岗位聘用科。

(3)将《汇总表》及个人《评审表》电子版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gwpy@xidian.edu.cn

(4)各单位按申报人员情况至计划财务处交费。

4. 5月26日~6月16日校院分别组织同行专家鉴定

(1)校评职称申报材料由学校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院评职称申报材料由学院组织同行专家鉴定。

(2)6月16日18:00前学院将通过同行专家鉴定后的院评职称《评审表》复印件送交人事处岗位聘用科。

5. 6月17日~6月24日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公示及复审

(1)外审通过后的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材料全校统一公示2天。

(2)公示异议处理及资格复审。

(3)学校核定各级各类评审指标。

(二)按评审权限组织评审

1. 6月27日~7月6日各学院组织学科组评审,召开教授委员会

(1)各学院组织院评系列评审工作,并对校评系列申报人员进行排序。

(2)各学院组织教师正高初评工作,按指标对申报人员进行初评。

(3)各学院组织召开教授委员会,对教师系列正高初评结果、院评系列评审结果、校评系列排序情况进行审议。投票数超过2/3者方可提交学校。

(4)各学院于7月6日18:00前将院级评审组组成情况、教师正高初评结果、院评系列评审结果及通过人员《申报表》原件、校评系列排序情况报送至人事处岗位聘用科。

2. 7月7日~7月10日学校组织评审

集团组织评审,召开评审委员会。

五、相关事项

(一)2015年申报高级职称未通过者,如当年同行专家鉴定结果“已达到”票数超过2票(含),2016年不再进行同行专家鉴定。

(二)2016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线若在6月16日前公布,合格人员材料可进行职称申报。成绩由所在单位统一在官方网站(http://www.sxrsks.cn)查询核实并打印成绩单,作为反映申报人外语水平的凭证。

(三)申报材料的审核由各单位人事干事统一提交,申报人应回避。

(四)对于校评职称系列,若同一单位申报同一职称人员超过2人(含),须有单位推荐排序。

(五)学院学科评审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非本院或非本校成员比例应高于三分之一,评审组构成需报人事处备案。

(六)费用收取:申报高级职称者交纳600元,申报中级职称者交纳300元。

(七)相关表格请在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sc.xidian.edu.cn)“资料下载”栏内下载。

(八)上述时间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和工作安排,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联系地点:南校区行政楼I区413室

联系电话:8189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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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8日

邮箱:sfl@xidian.edu.cn 电话:029-81891389 

师德师风投诉邮箱:ylchen@xidian.edu.cn

师德师风监督电话:029-81891027

南校区:信远II区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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